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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

實斷案例2:我大學同窗問工作

       2010年聖誕假期,我旅美省親期間,我大學同學Mail給我,那時她正好離開她的舊職位,也不知道新工作何時可以到手,於是便來向我詢問工作方面的事。由於她家庭開銷方面比較大,心理亦有些急迫。我開了印度占星盤之後,認為工作有可能會在我設的六個時間點內有眉目

A、2011年三月初;
B、四月前半;
C、六月底至七月底;
D、八月底那段期間;
E、9月底至10月的頭七天;
F、11月初的第一個禮拜。

      但回完信後便一直沒反饋,直到我今年從她臉書上的訊息判斷,她大概是在今年的三、四月間,即頭兩個時間點當中履新的。

      沒多久,我同學跟我說:她是在2011年三月一日報到的,換言之:就在第一個掌限時間點內。(按:大限月—歲—白—羅,本命羅睺主星為太陽,本身掛權且從有力職徵星;Navamsa羅睺主星就是有力職徵星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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